400-016-1080
021-51088618
现行基础法规为RoHS2.0(2011/65/EU),市场流传的 “RoHS3.0” 并非官方法规名称,本轮调整均为该指令配套修订案。相关改革分为已正式立法、草案征求意见、中长期立法规划三部分。
一、已正式立法:监管机制重大改革 (EU) 2025/2456
该修订案已于2025年12月发布,2026年1月1日生效,2027年8月13日全面实施。
核心变化是将RoHS豁免评审、有害物质新增评估等全部技术工作,由欧盟委员会移交至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,打通RoHS与REACH两大法规体系,实现物质统一评估。新规建立标准化豁免审批流程,设置固定材料初审、评审周期,并延长公众征询时长,评估资料全程公开。法规同时明确,至少每四年对受限物质清单开展一次强制复审,持续扩大管控范围。
ECHA评审标准相较以往更为严格,未来豁免申请及续期难度上升,长期依赖铅、镉临时豁免的企业应尽早推进材料替代。
二、草案阶段:铅、镉相关豁免集中收紧
2026年7月欧盟发布修订草案并开展公众咨询,咨询截止至2026年9月8日。本次修订调整RoHS附件 III通用电子产品、附件IV医疗器械与工业监控仪器共计16项铅、镉豁免,整体导向缩小适用范围、细化应用场景、设置短期有效期,循序渐进淘汰有害物质。
重点内容包括拆分高熔点含铅焊料笼统条款,严格限定适用场景,多数相关豁免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,严禁跨场景套用豁免;逐步取消民用光学玻璃铅豁免,仅特种工业、科研元器件设置短期过渡期;缩短多款照明产品含铅豁免周期;针对MRI超导组件、特种传感器等医疗精密设备保留专项豁免,但清晰划定使用边界,防止豁免滥用。
目前文件尚未正式落地,正式版本将在欧盟公报发布20天后生效。所有豁免均为临时许可,到期无法成功续期则必须完成材料替换,相关产品不得投放欧盟市场。
三、中长期管控升级规划(待立法,持续跟踪)
欧盟计划将碳纳米管、纳米银、纳米二氧化钛、纳米氧化锌四类纳米材料纳入管控范围,将对锂电池、导电浆料、功能涂层、穿戴电子等行业产生影响。同时持续推进 IEC 63000标准下的强制材料声明FMD制度,后续要求企业提供均质材料级物料信息,推动供应链完整传递物质数据。此外行业持续研讨新增钴化合物、铍、镍化合物等限制物质。
四、现行有效管控要求
当前强制管控十种有害物质,判定基准为均质材料,不以整机作为检测单元。铅、汞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、多溴二苯醚以及DEHP、BBP、DBP、DIBP四种邻苯二甲酸酯含量不得超过0.1%;镉限值更为严苛,含量不得高于 0.01%。产品需满足限值要求,只有符合明确豁免条款才可豁免管控。
五、关键时间节点2027年8月13日,ECHA正式接管RoHS相关评审工作;持续关注铅镉豁免修订法案正式生效时间;2027年8月1日,中国RoHS国标GB 26572-2025实施,中欧双向出口企业可统筹规划,实现一体化合规管理。
六、企业应对建议
全面梳理产品中高温含铅焊料、光学玻璃、镉镀层零部件,核对对应豁免条款及到期时间,区分消费电子、工业设备、医疗器械开展风险评估。制定替代方案,降低对临时豁免的依赖。强化供应链管控,向供应商收集FMD材料声明与有效RoHS检测报告,建立物料有害物质数据库,实现成分溯源。持续跟进法规动态,区分生效法案与征求意见草案,不提前执行未生效管控规则。
七、常见误区提示
不存在官方 “RoHS3.0” 法规名称;附件 III 通用产品豁免不能直接用于医疗器械,附件IV专项豁免也不可随意使用在普通电子产品。2027年监管机构变更不会立即更改现有十种物质限值,企业主要压力来源于豁免收紧、管控物质扩容、物料申报要求提升。同时需要注意,豁免并非永久有效,存在固定期限,企业需提前规划续期或者材料替代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