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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机械是指在操作、维护或故障时可能对人员、环境或财产造成重大伤害或风险的机械设备,通常由各国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及安全规范(如欧盟机械指令、中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)界定。
危险机械的范围:
根据欧盟机械指令2006/42/EC附录IV,危险机械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木材加工机械:
圆锯机(单锯片或多锯片),用于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或加工肉类及类似材料,包括:锯片装在往复式移动架上的带锯机。
由上述木材加工机械组合而成的复合机械。
手进给式多刀具夹持头的木工制榫机。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的立轴刨花机。
木工用手提式链锯。
金属加工机械:
采用人工上下料的金属冷作加工用冲压床,包括折床,其移动的工作行程超过6mm,速度每秒超过30mm。
塑料及橡胶加工机械:
人工上下料式的塑料注射或压缩成型机。
人工上下料式的橡胶注射或压缩成型机。
地下工程用机械:
轨道上的机械,如动力车头及制动车。
液压式隧道顶支撑设备。
地下工程用机械所采用的内燃机。
其他危险机械:
安装有压缩装置,及采用人工收集装载家庭垃圾的卡车。
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及其防护罩。
汽车举升机。
跌落风险垂直高度超过3米的举升人或货物的举升设备。
手持式枪弹推动打钉设备及其他冲击设备。
用来检测人是否暴露在危险区的防护设备。
动力驱动的连锁防护罩。
保证安全功能的逻辑单元。
侧翻防护结构(ROPS)。
坠落物体防护结构(FOPS)。
危险机械和非危险机械的区别在于:危险机械需欧盟公告机构做现场目击测试并颁发证书,自我声明不为买家和监管机构所接受。
危险机械的认证流程如下:
(1)由企业提出申请
(2)双方签订认证合同
(3)企业提供检测样品和技术文件
(4)进行样品检测和技术文件评审
(5)发放符合性证书
(6)企业签发合格声明
(7)由企业在产品上贴附CE标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