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0-016-1080
021-51088618
TR CU 032/2013(海关联盟承压设备安全技术法规)完整覆盖范围
适用地区:欧亚经济联盟 EAEU 五国(俄罗斯、白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亚美尼亚),2014.2.1 强制实施,满足压力、容积 / 管径阈值必须做 EAC 认证(DoC/CoC)。
一、前置判定规则(先看介质 + 压力门槛)
1. 介质两组划分(决定管控严格程度)
第 1 组危险介质:可燃、易爆、剧毒、强腐蚀、氢气、LPG、液氨、氯气、冷媒、甲醇等
第 2 组普通介质:水、蒸汽、空气、氮气、氩气等惰性无腐蚀介质
2. 基础压力红线
设备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P>0.05 MPa(0.5 bar),再配合容积 / 管径阈值才纳入法规管控。
二、六大类法规强制覆盖产品(官方原文分类)
1. 各类压力容器(固定式 + 移动式气瓶 / 储罐)
同时满足:容积 V>0.001m³,且压力 × 容积乘积达标;超高压 P>20MPa 时,0.0001~0.001m³ 小型容器也强制管控
固定式:储气罐、缓冲罐、分气缸、换热器、冷凝器、反应釜、油水分离器、蓄能器
移动式:氧气瓶、氢气瓶、乙炔瓶、液氮 / 液氧低温储罐、槽车罐体、加氢站储氢瓶组
多人工业压力舱(单人医用氧舱豁免)
阈值:
1 组气体介质:P・V>0.0025 MPa・m³
2 组气体介质:P・V>0.005 MPa・m³
1 组液体介质:P・V>0.02 MPa・m³
2. 锅炉及承压加热设备
容积>0.002m³,满足任一条件即管控:
蒸汽锅炉:P>0.05MPa
热水锅炉:介质温度>110℃,热功率≥50kW
导热油炉、余热锅炉、焚烧锅筒、集箱、水冷壁承压部件
家用壁挂炉<50kW 豁免 TR CU 032
3. 承压管道、直管管件(弯头 / 三通 / 法兰 / 补偿器)
P>0.05MPa:1 组介质管件:DN>25mm
2 组气体介质管件:DN>32mm
液体管道 / 管件:DN>200mm
包含工艺管线、空压机、制冷、化工成套承压管路;油气长输干线除外,但站内压缩机、调压设备仍需认证。
4. 承压阀门(独立流通必须单独持证)
1 组介质阀门:DN>25mm
2 组气体阀门:DN>32mm
液体管道阀门:DN>200mm
覆盖:闸阀、截止阀、球阀、止回阀、蝶阀、减压阀、调节阀、高压过滤器、阻火器、快速高压接头。5. 安全附件、压力监测仪表(独立认证,不可依附主机证书)
泄压保护:安全阀、爆破片、易熔塞、紧急切断阀
监测仪表:压力表、液位计、压力变送器、超温超压联锁保护装置泄压管路、阻火泄压总成
6. 独立承压零部件 / 焊接总成
单独出口销售的受压元件:筒体、封头、锻件、接管、焊接承压总成;压缩机、制冷、加氢机组内部承压模块。
三、官方明确豁免(不在 TR CU 032 管控,无需本法规 EAC)
长输管网类
油气 / 天然气干线管道、城市民用燃气分配管网;核电站放射性承压设备
交通工具专用承压件
汽车 / 工程机械刹车储气筒、铁路制动气瓶、船舶 / 海上平台水下承压设备、航空专用容器、军工国防承压装备
小型民用 / 一次性简易容器
P≤0.05MPa 或 V≤0.001m³、不满足 P・V 阈值微型容器;家用压力锅、一次性气溶胶喷雾罐、碳酸饮料气瓶、柔性非金属软囊、排气消音器
医疗、特种工艺设备
单人医用高压氧舱;依靠内部瞬时化学反应爆炸产生压力的试验容器
机械外壳、无独立承压功能部件
泵壳、内燃机气缸、高压电缆绝缘外壳、水电主输水管道
实验室极小容积微型装置、DN≤25mm 微型小管件
四、重要配套规则
成套设备判定
整机内部任意受压件达到阈值,整套设备纳入 TR CU 032;配套安全阀、阀门等附件必须单独持有本法规证书。
多法规叠加
带电承压设备(带电机、电控)需同步办理 TR CU 004 低压 + TR CU 020 电磁兼容。
新旧证书作废
原俄罗斯 GOST-R 压力容器证书全部失效,统一强制 TR CU 032 EAC。
证书区分
Ⅰ/Ⅱ 类低风险:DoC 符合性声明;Ⅲ/Ⅳ 类高风险(氢气、剧毒、高压大容积):CoC 合格证书(强制审厂 + 型式试验)。